安徽财政:做好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15 09:03:09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减少预决算差异,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向省直各部门单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工作。
一是细化2013年预算中“待细化项目”。对省财政批复的2013年部门预算中的“待细化项目”,要按照规定在6月底前,将细化方案报财政厅审批。其中,补助市县的要明确到具体市县,分配到所属单位和本级留用的,要全部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逾期未细化的项目,省财政将按法定程序收回重新安排。
二是规范预算执行中的细化工作。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支出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指标一经下达,预算部门要在15日内将相关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报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审核后,送国库支付中心作为支付依据。
三是细化编制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在编制2014年预算工作中,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项目支出细化的规律性,下大力气提高预算编制细化水平,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不断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努力做到预算批复即可执行。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本级、所属单位和补助市县”三个级次编列;列入本级和所属单位的项目,要细化编制到项目具体内容、项目实施单位和具体经济分类科目。
一是细化2013年预算中“待细化项目”。对省财政批复的2013年部门预算中的“待细化项目”,要按照规定在6月底前,将细化方案报财政厅审批。其中,补助市县的要明确到具体市县,分配到所属单位和本级留用的,要全部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逾期未细化的项目,省财政将按法定程序收回重新安排。
二是规范预算执行中的细化工作。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支出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指标一经下达,预算部门要在15日内将相关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报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审核后,送国库支付中心作为支付依据。
三是细化编制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在编制2014年预算工作中,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项目支出细化的规律性,下大力气提高预算编制细化水平,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不断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努力做到预算批复即可执行。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本级、所属单位和补助市县”三个级次编列;列入本级和所属单位的项目,要细化编制到项目具体内容、项目实施单位和具体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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