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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细查临时工同工同酬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02 13:21:42 来源:新华日报
  昨天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但记者采访发现,有了法律撑腰,临时工对能否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却并不那么乐观。
  
  临时工正式工月薪差6000元
  
  “我每月工资扣除保险后2000元。同事老张月工资是8000多元——干的活跟我一样,每天无非就是摘菜、洗菜、打饭、抹桌子。只是老张是正式工,我是临时工。”说起身份差别,南京某事业单位食堂一位勤杂工很感慨。
  
  和她一样,另一位在一家国家直属企业开车的司机王磊,也是临时工,月工资2500元,如果不出事故每月还有500元的安全奖。而车队的正式工每月有七八千元。说起和正式工的待遇差距,王磊倒也看得很开。“以前我给一位私营老板开车,每天晚上要陪老总应酬到十一二点,每月有半个月出差在外,每月也就2500元。现在工资不高,但比原来轻松多了。”
  
  大学毕业生万梓洪毕业后应聘到宜兴一家知名通信公司做客户经理,但干了三年就辞了职。“我都不好意思说,工作3年了每月工资还只有2000多元,连日常开支都不够。”
  
  小万收入低的原因就是其临时工身份。同样的岗位,干同样的活,小万的月收入只有公司集团聘员工的1/3,也没有升迁机会。
  
  临时工多在机关单位和国企
  
  “我们公司都是按岗定薪,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从来没有临时工、正式工的说法。”无锡利雅路环保设备公司总经理周国军说。
  
  “计划经济的时候企业有很多临时工,现在企业几乎都是按岗、按工龄定薪,没有临时工的称谓。现在的临时工多在移动、电信等大型国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资深人力资源师张国栋说。
  
  “那些大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跟我们谈的时候都是尽量压低工资,其实用低工资招临时工去干正式工的活,同一部门员工工资差距太大难免会带来负面影响。”张国栋不愿意透露与自己合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名称,但他表示,机关事业单位找劳务派遣工,无非就是要节约人工成本,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企业一线职工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差距日益拉大的现实。
  
  临时工要维权不容易
  
  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7月1日起就可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接受采访的临时工竟没有一位看好。
  
  “你说我的工资一下子要加到8000多元?要真这样我睡着都要笑醒了。”上述单位食堂勤杂工说,他们食堂总共12人,5名正式工,7名临时工,临时工都是劳务公司派遣的,每个人的工资在派遣合同中都写得很清楚,不可能临时给加工资。“会不会拿着新法给自己维权?”“除非你不想干了。”她的回答直截了当。
  
  上述企业司机也表示,自己不会去维权。“车队老职工收入高我也羡慕啊,但我是三年前才进单位的,合同两年一签,如果也拿七八千元的话,这个工作要抢破头了,说不定明年我就干不成了。”
  
  专门致力于劳动合同法官司的北京戈程律师事务所南智俊律师表示,临时工要实现“同工同酬”,不会因新法的实施一蹴而就。现在很多单位的临时工都是由第三方派去劳务派遣工,被派遣时临时工已与中介公司约定工资、服务期限等,这本身是协议双方达成一致的表示。如果让临时工推翻现有合同去诉讼,得经过劳动仲裁等一系列程序,对于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不太现实。南智俊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监管部门能主动监督检查,为劳动者营造一个“同工同酬”的用工环境。
  
  6月26日,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检查的重中之重就是用人单位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执行情况。在为期一个半月的检查中,劳动监察人员将对临时工集中的劳务派遣领域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同工同酬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此举令人期待!本报记者黄红芳
  
  (原标题:临时工同工同酬期待法律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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