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姆式教学”解读《预算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培训专题
原标题:黑龙江狠抓预算执行均衡化
5月20日,被誉为"北国冰城,东方莫斯科"的哈尔滨市,迎来了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培训的会议代表们。来自该省130家一级预算单位、80家社会代理机构以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逾400人参加了培训。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采购办")主任刘梓久坦言,本次培训将着重讲解该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突出问题、关键节点和操作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就刚印发的《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目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加以说明。
现实问题催生管理办法
刘梓久表示,《办法》是自2000年黑龙江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第一份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全面、系统地明确了省本级政府采购从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管理等全流程操作规程,是非常重要的制度规范。
据悉,《办法》从今年年初开始起草,经反复研究修改,多次征求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黑龙江省财政厅预算处、国库处和其他业务处室的意见,并经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讨论,最终才得以出台。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我们发现很多政府采购项目都集中到当年的第四季度实施,财政支出极不均衡。并且,年底采购项目扎堆,致使集采机构无论是工作强度还是工作压力都很大。"刘梓久直言不讳,诸多现实问题催生《办法》,《办法》的出台,既是将近年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在程序中加以规范,也是落实2012年年底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就政府采购工作做出的决定。他们立志要根治预算执行不均衡"顽疾"。
逾期申报将不再实施采购
在现场,记者了解到,《办法》在时间、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预算三个方面发生重点变化,需要相关单位格外留意,以免影响后期采购项目的正常实施。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采购项目集中第四季度"扎堆"上,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等现象,《办法》明确划定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计划申报、采购活动实施等时间节点,预算单位逾期申报的采购项目将不再实施,借此达到预算执行均衡化的目的。为了让与会代表一目了然,直观地看到相关时间节点的变化,方便今后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刘梓久特地按序将4个时间节点变化的内容单列出来,加以强调,即7月31日是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截止时间,8月31日是政府集中采购计划上报截止时间,9月30日是其他采购计划上报截止时间,8月1日以后下达的专项,编入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保姆式"教学解读相关规定
在私下交流中,记者得知,为确保会议效果,让与会代表充分领会《办法》的精髓,齐心协力,共同扭转预算执行不均衡的现状,黑龙江省采购办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精心准备讲课内容。
黑龙江省采购办调研员李砚石采取"保姆式"教学,逐条解读《办法》,提醒需要注意的事项。不仅如此,黑龙江省采购办还特地邀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技术审核处处长杨丽君,从采购计划的分配、预公告、回退,采购文件的编制、确认、公示以及关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三个方面,向与会代表阐述了如何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文件。
培训结束之后,记者现场采访了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财务处处长王大强,他表示培训效果很好,真切地体会到了黑龙江省采购办的良苦用心,面对面交流,学习《办法》,远比各自拿着文件学习效果更好,而且更能抓住《办法》要害,快速贯彻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
黑龙江预算执行不均衡催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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