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退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工作,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委托杭州银行代收代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5828100001887)变更新账户为:(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5828100067166)。(特别提醒:请供应商注意“账”字的正确书写,谨防退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供应商可以从银行基本户或银行一般账户收付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取消现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中心将以入账作为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的依据。(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
4、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持缴款凭据复印件及项目编号至杭州银行收费窗口(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核对确认,由杭州银行收费窗口统一出具“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替代原开具的财政收款收据。
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如协议采购、定点采购等)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不计付利息。
6、投标保证金由杭州银行直接退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无需供应商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
7、为保证新老账户的平稳交接,原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5828100001887)还将保留一段时间。请在2011年底前有保证金尚未清退的供应商,尽快与中心联系(电话:0571-85085071),核对无误后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在今年10月底前尚未清退的将按上缴财政等方式处理。
8、各供应商请密切关注采购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相关内容的调整,对7月1日前已发布采购公告的仍按原采购文件规定执行。7月1日起发布的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按新规定执行,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杭州银行收费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东电梯间旁
咨询电话:0571-85085377、85085379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