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接国库系统 强化政采预算管理
资料图片:武汉政府采购培训班现场。
武汉市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工作已经从4月15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武汉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众所周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支出改革的"三驾马车",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然而,具体到操作层面,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如何实现对接,应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效果,是各地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制度先行 覆盖采购全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使政府采购资金能够更安全、有效地到达供应商的手中,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报批、采购项目确定到最终的资金支付的全流程都处在有效的监控之下,从源头上防止了资金挪用和挤占的发生。"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武汉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相配套的结果。
他认为,国库集中支付的推行,在现实意义上为政府采购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为此,武汉市采购办将实现两系统的对接,作为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助推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为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全面完整反映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情况,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办事效率,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武汉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对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协调相关处室,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对接。
根据《通知》,武汉市市直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都应当通过对接系统办理政府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合同备案、资金支付等有关事宜,切实做到先有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后有政府采购计划,再有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最后才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
明确职责 规范采购单位预算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的依据是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主体和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明确其职责和权利至关重要。武汉市采购办在梳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系统相关工作时,将明确采购单位职责作为抓手。
"各单位在预算年度内,要合理控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全面掌握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计划完成情况确认,在年度终了,对未实施的政府采购计划或者未完成的政府采购计划,要办理年度结转手续。"武汉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完成结算的前提。
此外,《通知》还从多个方面对采购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该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该系统的正常操作运行。二是各单位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要先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政府采购计划的追加、撤销、执行情况完结确认及年终结转,按照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办理。三是各单位对实施分散采购、协议采购事项可以按月度分类进行汇总申报。四是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视同采购文件归档。五是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通过系统进行备案。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务用车、车辆维修、车辆保险、会议及公务接待、公务印刷等协议供应政府采购品目,以及经批准实施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预算控制总额内,与商品和劳务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协议,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资金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财政局在《通知》中,还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出了要求:第一,预算单位通过对政府采购指标录入直接支付用款申请时,应从经武汉市采购办批复的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列表中选择收款人等有关信息,生成用款申请,国库处据此审核并办理支付,采购办不再对用款申请纸质凭证办理签字手续。第二,预算单位如果在列表中未找到所需合同确认函信息,必须及时与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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