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合监察审计部门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24 09:18: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就2013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需要监察、审计部门直接参与、一起行动或配合展开的重大事项,主动联系该省监察厅、审计厅,并达成统一意见。
首先是对全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浙江省监察厅、审计厅直接参与财政厅开展对在杭甲级代理机构的考核,市县(市)监察、审计部门直接参与或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开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开展业务的乙级代理机构及各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考核。
其次是对会议培训定点宾馆(饭店)、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电子类产品协议供货等省本级与杭州市联动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浙江省监察厅、审计厅直接参与财政厅组织开展对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的协议定点项目的履约检查,杭州市监察局、审计局直接参与或配合杭州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对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的协议定点项目的履约检查。
最后是对浙江全省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浙江省纪委、审计厅全面指导、参与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务用车购置的规范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换购国产品牌汽车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落实等。(浙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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