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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实行年度保证金制度

作者:王柳纹 发布于:2013-04-23 09:50: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浙江省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集中采购实行年度保证金制度。该制度规定,在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基础上,供应商按要求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1万元,该保证金在本年度前均有效;在两百万元以内(包括两百万元),可不再另交保证金,但最高限价两百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重新提交保证金。

  据悉,此制度是在供应商缴退自愿的原则下实施的,供应商既可选择按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选择缴纳年度保证金,不仅减轻了供应商年度内反复缴退保证金的工作量,也降低了因保证金问题引起废标的可能性。

  (王柳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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