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09 11:26: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月25日~3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该区住建厅、发改委,对全区19个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逐一审核,以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分配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要求,各地需要审核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须经当地发改委立项批准,经自治区三部门项目专家审核后方可申请财政补助。涉及的项目补助资金将按照审核后的本年度项目规模、数量、各地财政困难系数,并综合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配下达。(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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