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2年节支近2亿元
原标题:甘肃:价格管控与时俱进
资料图片: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业务交流座谈会现场。
对于甘肃省政府采购特别是该省省级集中采购工作来说,虽然绝对规模不是很大,但一些特色很值得称道,比如说协议供货价格管控。
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协议供货执行情况进行了采访。
2012年节支近2亿元
据统计,2012年甘肃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预算84.98亿元,实际采购规模79.4亿元,比2011年增长11.75%,节约财政资金5.58亿元,平均节支率为6.56%。其中,采购中心完成预算金额16.29亿元,实际合同金额14.4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84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1.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4个百分点。
说起部分媒体关于"八成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断章取义报道,采购中心主任卢昌辉说:"看到相关报道后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协议供货作为一种解决零星、小额采购需求的组织形式,其采购额占比很小。协议供货制度开始执行后,全国各地一直在探索怎么更好地优化。个别报道以偏赅全、不负责任,否定了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曲解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成效。"
协议供货价格受客观因素影响
为了防止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价高质低和"暗箱操作"等现象,采购中心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尝试,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例如:协议供货执行之初就实行二次竞价制度;2008年实行末位淘汰制;2012年开始将产品销量排名、后期履约、降价次数及幅度列为评分因素。
"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受到很多客观因素影响,例如产品品质、维保、售后服务等都高于市场同类产品,而且付款流程多、付款时间长,这些也会增加其成本,不能简单地将协议供货产品与市场零售产品进行比较。"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其实,每次入围资格招标的价格都是相对合理的,而且协议供货价实际上是当期政府采购产品的最高限价,但协议供货有一个执行周期,在这个周期的后期,往往商品的市场价格会逐步走低。相比之下,如果协议供货价格更新、调整不及时,这时的成交价格就可能会显得有些"高"。如果能在入围资格招标的基础上执行二次竞价制度,实际成交价格依然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必须发挥政策功能。该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因为有些人不了解情况误以为政府采购价格高,就不顾市场规律一味地压低采购价格,政府采购应该倡导"物有所值"的理念,靠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益,并且发挥政策功能。比如像节能产品,只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就必须强制采购,进而促进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入推广。政府采购不能因为节能产品价格相对较高就对其敬而远之。同时,保证合理低价成交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只有企业发展了,才能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对协议供货商实行末位淘汰制
只有同一品牌和不同品牌的协议供货商之间形成充分竞争,才能有效降低成交价格。从2008年开始,采购中心尝试用末位淘汰制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新一期协议供货入围资格招标时,根据上一期协议供货的综合评比情况对同一品牌供货商进行排序,排名最后一名或两名的供货商将被取消新一期入围资格,由生产厂家重新推荐一至两名新供货商参与投标,争取入围资格。
其中,综合评比分为三个部分,具体包括上一期协议供货的销售业绩、售后服务情况以及参与其他采购活动时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通过销售业绩统计对协议供货商进行排名,既有利于生产厂家在新一期投标时根据上一期协议供货量给出更加合理的报价争取更多产品入围,又有利于供应商之间为争取下一期入围资格形成有效竞争,促进其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和最优质的服务,并且使各品牌供应商之间形成有效竞争,避免同一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暗中联合控制协议供货价格现象发生。
入围资格招标不断完善
2012年,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入围资格招标再次进行了调整,将产品销量排名、后期履约、降价次数及幅度列为评分因素。为了鼓励投标企业主动进行有效调价,采购中心编制的招标文件规定,在上一期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主动对产品进行降价达到3次、总降价幅度超过5%的协议供货商,新一期招标时在诚信履约方面可以获得5分的满分。
据介绍,在2013年第一期协议供货入围资格招标中,采购中心又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对第一包商用台式计算机和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设定了配置标准,所有品牌须按配置标准投标,价格较低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70%的产品才能入围,入围率由原来的85%下降到70%,加大了竞争力度,而且价格权值一直保持60%的水平。
"只有统一配置,产品的价格才有可比性,目前这一办法仅在台式机和笔记本两个品目进行尝试。"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说,甘肃省下一步的电子化平台建设已经将网上竞价系统列入其中,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