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济南:具备资格代理机构可自由进入政采市场

作者:焦小超 发布于:2013-03-04 08:35:45 来源:济南日报

  3月3日讯(记者 焦小超 通讯员许格林)为贯彻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市财政局近日推出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的一系列举措。本月起我市将允许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自由进入济南市政府采购市场。
  
  持续开放市场 扩容“网上超市”
  
  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优化我市发展环境,自3月1日起暂停执行《济南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开放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自由进入济南市政府采购市场。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后,市财政局将依法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打造“公开透明、自律诚信、运作规范、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防止发生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解决“价高质次”问题,市财政局从采购方式和监管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网上超市’的规模”,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网上超市”的运行中,将通过竞价、比价、价格更新、价格监管,遏制价高质次问题发生。
  
  另外,综合运用合理打包通用项目、采购人参与价格监督、提高编制标书文件科学性、扩大招标公告范围,使价格竞争更合理充分;出台“反报备”制度,严格保密采购信息,建立灵活采购机制,多品牌多型号采购,封杀串通报备产品,保护采购人利益。
  
  不再收保证金 缩短采购周期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是: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由各部门在批准政府采购申请后,将采购资金足额存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市财政局统一支付。由于手续比较繁杂、支付审核环节较多,导致采购效率不高。
  
  今年市财政局将对政府采购资金实行改革: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供应商;采购人使用自筹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支付;完善政府采购合同模本,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履约合同的监管,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周期长”也是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根据现行规定,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须经预公告期7天,采购公告期20天,采购结果公示期7天等,加上事前准备、签订合同等过程,一个项目运作时间往往要一个多月。
  
  鉴于此,市财政局减少将原采购人分别报季度计划和季度采购申请,合并为采购人根据采购预算直接报季度采购申请,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时间,财政收到季度采购申请后由7个工作日办理缩短为3个工作日,各代理机构收到批复的采购申请后由5个工作日办理缩短为3个工作日。
  
  (原标题:具备资格可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