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甘肃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9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省级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7.9%;大口径财政收入1080.4亿元,同比增长17.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63.4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省级支出418.2亿元,同比增长9.8%。
(一)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省政府与财政部签署了《共同推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备忘录》。确定给予特殊综合财力补助40亿元,从今年起连续五年每年补助8亿元。批准启动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2012-2015年中央补助资金20.8亿元。追加“5·12”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5亿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达到6.2亿元,比上年翻一番。争取中央在我省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和省科技馆建设得到中央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独具甘肃特色的“黄河魂”、“敦煌韵”两支即开型福利彩票,认购额达到2.3亿元。争取农业银行总行在我省打造利率低、期限长、手续简便的特色金融产品“双联惠农贷款”,5年授信300亿元,发放工作全面启动。当年中央补助收入总量达到1500亿元。
(二)积极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投入资金140亿元,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5.6亿元,支持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安排资金70亿元,支持生态保护和功能区建设。落实资金40亿元,支持扶贫攻坚。拨付资金19亿元,支持村内道路、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大力支持“双联”行动。拨付资金9亿元支持兰州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投入资金11.6亿元,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立了担保机构。安排贴息、借款资金9亿元,支持武威、临夏、平凉、天水等地重点园区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产业创业投资基金5.5亿元,吸引、带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入,集中扶持马铃薯、中医药和葡萄产业发展。同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免企业税收4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
(三)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省农业支出达到302.3亿元,增长27.2%。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修梯田179万亩,解决了27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6万户,在52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当年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40亿元。拨付资金40亿元,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基本完成乡村两级组织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
(四)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全省民生支出157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6%。落实“十大惠民工程”32件为民办实事资金292亿元,其中:省级65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校舍安全工程。巩固两基成果,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1.2万元。支持文化繁荣发展。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启动全省“千村文化”试点项目。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1874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488元,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1800元。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医疗救助支出7.1亿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9.3万人次。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达到103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全面实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五)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新的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顺利实施。部门预算改革覆盖到所有县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优化服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充实监督机构,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绩效考核。
二、过去五年总体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过去五年,全省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税改革深入推进,监督管理更趋规范。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520.9亿元,比2007年的190.9亿元增长1.7倍,年均递增22.2%;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080.4亿元,比2007年的392亿元增长1.8倍,年均递增22.5%;中央补助增加到1500亿元,比2007年的512亿元增长1.9倍,年均递增2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2063.4亿元,比2007年的675.3亿元增长2.1倍,年均递增25%;人均财政支出达到8046元,比2007年的2581元增长2.1倍,年均递增25.5%。
今后五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委总体要求,认真做好“生财、争财、理财”三篇文章,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对甘肃的各项扶持政策,着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着力支持实施“3341”项目工程,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收入“蛋糕”;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力争实现财政收支翻番目标。
三、2013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代编的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按同比增长16%安排为600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1240亿元。
2013年省级收入预算安排为195.6亿元,同比增长16%,省级收入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和地方政府债券后,预计可安排支出的资金达到389.8亿元。
2013年省级支出预算相应安排389.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1.9亿元,项目支出预算297.9亿元。
四、2013年的重点工作
(一)抢抓机遇,着力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一轮扶贫开发、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47条意见、批复设立兰州新区、循环经济第一个试点等政策,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基地建设等方面,精心谋划一批大项目,跟踪对接,落实见效。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运用财政贴息、信用担保、以奖代补、税费优惠等政策工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和带动社会、企业、银行等投资,加快“3341”项目工程建设,着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投入。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大投入,着力扶持“三农”加快发展。整合资金,增加投入,扎实推进“联村联户”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八个全覆盖”,办好“五件实事”。切实做好“双联惠农贷款”发放工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完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扶持马铃薯、蔬菜、苹果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农村安全饮水、沼气和通村公路建设,实施6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落实和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加强农民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加强建成项目的后续管护。继续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启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试点,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三)民生优先,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城市义务教育投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薄弱学校改造、教师培训和校车安全工程。支持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完善奖补机制,继续支持化解高校、高中债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产业发展投入,集中培育和扶持一批优势明显、基础较好的文化产业项目,孵化催生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力度,提高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保障经费提高到30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支持实施100个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新建250个村卫生室。加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实施贫困听障儿童免费救治工程,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支持33.7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10万户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持东乡、岷县等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推进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健全均衡性、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五)依法理财,着力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监督法》《预算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执行管理,靠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能,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