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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制定2013年政府采购标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28 09:17:49 来源:沭阳网
  日前,泗阳县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宿迁市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泗阳县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该《标准》要求,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各单位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该《标准》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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