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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2012年完成政府采购总额3亿多元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3-01-25 10:05: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江苏溧阳: 政采向镇级延伸

  提起长寿之乡江苏省溧阳市,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可能是风景秀丽的天目湖。但近年来,在江苏省内提起县(市)一级的政府采购,不少人认为溧阳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颇为值得关注。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走进溧阳,对该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为深切的认识。

  规模增长八成多

  2012年,溧阳市完成政府采购总额3.59056亿元,比2011年的1.96632亿元增长了82.6%。溧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黄亚红告诉记者,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所以溧阳市的政府采购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据黄亚红介绍,溧阳市集中采购品目从最初的电脑、空调、汽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印刷和汽车采购等,已发展到现在的各类常规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健身器材、医疗设备、办公消耗用品、专用和特种设备、交通工具等多门类、多品目的商品采购,以及各类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基建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等技术工程采购,此外还包括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印刷等服务类采购。采购人的范围也由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扩展到部分江苏省省属垂直管理部门,甚至一些承担部分公共职能的国有企业如建设保障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招标项目也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资金不但包含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还包含单位自筹资金、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等。

  镇(区)推行政采已4年

  "2011年,我们组织了镇(区)从业人员参加的全市政府采购培训,刚开始时以为大家会没兴趣,没想到培训时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培训结束后,不少乡镇的从业人员还围着授课老师吴小明处长提问。"黄亚红告诉记者。

  据黄亚红介绍,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从2008年起,溧阳市开始将镇(区)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刚开始的时候,有些镇(区)不是太理解,工作中不少地方执行起来也不到位,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政府采购已经更加深入地渗透到了基层工作中。

  目前,溧阳市各镇(区)都有专门的政府采购负责人,其政策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在黄亚红看来,在乡镇实行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的趋势,而且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该涉及的。

  政策功能得到有效落实

  在实际采购活动中,溧阳市着力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采取了许多扎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溧阳市要求采购人在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歧视性待遇或差别待遇;不得在注册资本、业绩水平、资格条件等方面限制中小企业;也不得使用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标准来排斥中小企业。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溧阳市合理确定了货款支付条件。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溧阳市规定向中标中小企业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50%,累计付款一般不超过3次。

  此外,溧阳市还免收了供应商招标文件工本费,同时对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也做了合理规定,标准一般均低于相关规定,这些措施有效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负担。

  溧阳市还十分注重通过政府采购推进节能环保产品的应用。他们的的主要方法是在政府采购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一定的加分,一般设定3分的分值,这一措施增强了节能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竞争力。

  从实施效果来看,近年来,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量节节攀升,溧阳政府采购活动中超过90%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了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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