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细化预算编制 十年节支54亿
资料图片:2013年度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项目开标会现场。
"从2003年的4.7亿元到2012年的110亿元,十年间,我市政府采购规模增长了24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54亿元。"日前,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采购办")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年来,郑州市采购办紧扣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以扩大采购规模、拓展采购范围为中心,以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创新制度、调研培训、电子化建设为重点,采取诸多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狠抓源头管理 提高预算执行力
众所周知,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近年来,郑州市财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协调和配套,建立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政府采购为手段、以国库支付为保障的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几个方面对预算单位提出了要求: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到位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建立与部门预算同步调整机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
"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我们在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时'严把三关、实现三化',即严把集采目录和标准制定关,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编审关,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关,确保采购行为规范化。"该负责人说。
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该市实施了"四统一"的监管模式,即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批复,从源头上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为扩大采购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郑州市财政局明确要求,各市直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国库直接支付。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如果没有实施政府采购,国库将不予支付项目资金,以增强资金支付的约束力。
健全相关制度 发挥政策功能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其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在工作中,郑州市采购办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采取得力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协调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附加合同约束、鼓励联合体投标和搭建采购融资平台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该负责人介绍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截至2012年年底,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各项目的投标人中有80%以上为中小企业。
同时,郑州市采购办还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在制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召开了供应商见面会,向供应商宣传方案内容、讲解政策功能和工作程序等。据悉,2012年该市有17家供应商进行了信用担保,金额达8100万元。
开展培训交流 提升队伍素质
近年来,郑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和理论调研工作,以培训增长才干、以调研促进探索,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队伍素质。
面对不同层次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和采购当事人,郑州市采购办每年都会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并充分体现针对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培训内容。
例如,在2012年举办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专题培训班上,邀请专家就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进口产品和国货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信用担保等政策作了专题讲解。
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郑州市采购办每年都会组织全市各级政府采购部门,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重点着力研究并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政府采购调研工作。
"我们还组织了县(市、区)采购办主任研讨交流会,对如何加强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研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次研讨会上,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制度建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方式审批、资金支付管理、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等情况,针对当前基层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沟通。
加快电子化建设 提高采购效率
十年来,郑州市财政局始终把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积极在全市两级财政部门推广、实施、应用电子化采购系统,着力提高采购效率。
目前,该市市本级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均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备案,并开通了专家语音抽取系统和网上开评标系统,通过自动拨号语音抽取评审专家。
除了经开区之外,郑州全市16个县(市、区)均开通了本级政府采购网站,实现了网上信息发布和信息更新;有10个县(市、区)实施了采购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