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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评审专家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21 12:31:18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关于一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处理决定的通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驻韶中省直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12年12月20日,我局收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的投诉,投诉称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曾灵玲在2012年12月18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HS12SGHG1180)中,被选定并接受邀请为该项目的评审专家后,无故缺席评审,严重影响了开标评标工作的有序进行。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第二十八条“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评审专家曾灵玲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我市各评审专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政府采购评审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韶关市财政局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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