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查1133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原标题:江苏:做好重点项目采购 清理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某内部会议现场。
十八大胜利召开后,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迅速掀起了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并把学习成果用于工作之中,在做好一些重点项目采购任务的同时,对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这两项工作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结合当前工作学习十八大精神
采购中心注重在十八大精神与政府集中采购的结合点上下工夫,使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体现出贯彻十八大精神带来的新变化。
首先,通过学习十八大精神,采购中心在编制和审定招标文件时更加重视和体现扶持中小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等政策要求,落实相应评审标准。
同时,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扶持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促进社会发展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
其次,着眼推进业务流程标准化,采购中心11月20日对新上线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一次集体会诊,提出了新系统支撑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实现监管与操作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以此牵引和带动员工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采购行为的能力。
最后,瞄准践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1月16日,采购中心结合做好"江苏文明单位在线"上线运行,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员工践行"学法用法守法、勤采善采廉采、争先领先率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再动员,使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和本职岗位上更加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月30日,采购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将学习十八大精神与推动当前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根据年底采购业务项目多、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全力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在做好最后一个月工作的同时,提前筹划安排好明年工作。
11月份采购额近亿元
据了解,截至11月30日,采购中心2012年度共接受委托107752.40万元,完成采购预算92068.01万元,实际合同金额84217.38万元。其中,11月份共接受委托12629.05万元,完成采购预算11444.4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9920.05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3.3%。
12月份,采购中心已经或即将完成的重点项目有:预算310万元的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检测仪器、预算141万元的江苏省公安厅法医实验室改造、预算1028万元的江苏省司法厅警用皮鞋等、预算105万元的江苏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服务器、预算165万元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风力发电系统、预算109万元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及图书馆家具、预算240万元的江苏省公安厅省级二代证指纹管理信息系统、预算108万元的江苏省司法厅数据存贮系统、预算585万元的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污染与控制研究特色业务建设、预算165万元的江苏省质监局数据通信产品测试系统、预算110万元的江苏警官学院家具补充采购、预算104万元的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空调、预算335万元的江苏警官学院多媒体集中管理系统、预算645万元的江苏省质监局计量检测设备、预算100万元的江苏省安监局办公楼电梯等。
清查1133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为了做好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清查小组")为服务外包单位。截至11月13日,清查小组顺利完成采购中心所有保证金的核查任务。
清查小组按照采购中心的要求,对银行账户与基本账户上反映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余额进行核对。在对基本账户上有余额的1133家供应商进行清查的过程中,有1002家联系成功,并寄发了询证函,金额共计 1594.80万元;在寄发询证函的1002家供应商中,确认回函947家,金额共计 1528.88万元。对无法取得联系和一直未回函的186家供应商,清查小组查看了每笔账务发生的原始凭证,未发现串户、金额错误等情况。
据了解,虽然采购中心的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更为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四点:一是尽快制定采购中心保证金收退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将保证金的管理纳入日常业务工作考核范围;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办理保证金收退工作;三是借助供应商征信系统促使供应商及时办理退还手续,时机成熟后可大胆尝试取消收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四是进一步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责任,按要求进行对账和余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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