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行贿记录者3年不能参加政府采购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自从上海“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今年3月正式实施至今,已有4.9万余家单位和1.1万余人被查询,其中,44个单位和个人被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他们将不能参加相关项目招投标,或者不能被列入供应商名单等。上海检察院表示,将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反腐倡廉“保驾护航”。
2012年3月1日,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了 “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这意味着在上海申请参加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的企业等都必需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档案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当地检察院进行查询。实施办法规定,供应商申请加入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及时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如经查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予入供应商库,已入库的须定期复查,如有行贿犯罪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参加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邀标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2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接受社会查询行贿犯罪档案4.8万余次,同比增长了470%,发挥了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日前,市检察院与本市主要大型国企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座谈,研讨检企进一步协作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中国商飞公司、东航集团、城投总公司、申迪集团、市金融纪工委、上海海关等负责人参加研讨。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先后建立国企、建设工程、国家机关、专家型人才、涉农惠农等五个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工作小组;在与市政协联合开展调研后,积极推动 《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出台。今年3月本市实行 《上海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以来,已查询单位4.9万余家、查询个人1.1万余人,被查出44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人和单位均得到相应处置。该查询系统还增加了全国首创的计算机自动比对和集中查询功能,实现了与市财政局、市建交委的数据库的互联,确保查询工作便捷高效。
本市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国有企业联系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共同开展预防对策研究,并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今年,本市检察机关突出了查办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促进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和社会矛盾的化解,深入开展专项查案行动查办了工程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以及涉农涉民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