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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培训是队伍建设之本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2-12-24 09:31: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涉及的领域较广,要求政采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因此,加强对现有政采人员的培训,提高政采知识的普及率以及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政采专业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政采干部队伍,已成为政采业内人士孜孜以求的重要目标。

  高度重视 积极开展

  《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各地各级政采机构高度重视政采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十年来,财政部多次举办全国及中央单位政采业务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也先后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大大提高了政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

  作为政采监管机构,不少地方的财政部门也十分重视培训。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就先后多次举办了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并于2010年启动了全省政采干部轮训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也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质"的要求,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方法,积极开展政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系统操作等相关培训工作。

  除积极参加财政部门以及专业媒体组织的培训活动外,各地的操作机构也纷纷组织内部业务培训活动。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时地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专家讲座,对全体人员实行培训。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来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邀请名师 授业解惑

  政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在培训中全国各级政采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十分注重邀请各个专业的专家、学者讲授知识,来提高政采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举办的以计算机空调采购为主题的中级培训班中,就邀请专家讲解相关的专业知识、市场情况、技术指标、发展趋势、节能环保等相关内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多年来始终坚持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市场经济知识、廉政建设等各类培训,该中心先后从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型国际招标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邀请知名学者、法律专家、业务能手讲党课、论专题,并带动市、县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培训效果。

  创新培训 收效良好

  为了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各地各级政采机构不断创新政采培训方式,在这方面中央级政采机构走在了前面。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需求、结合实际、找准培训重点的基础上,把培训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确定了培训目标,并认真设计、精心组织,调整完善培训方式和内容,力争把培训工作做得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政采从业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还组织了根据主题分类的培训班,包括家具、空调和计算机采购、政务信息化等主题;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举办的专业系统培训也取得良好成效,为专业系统的培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专业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全国政采法规与实务培训班,也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追捧,为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和政采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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