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扎根实践 专业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政府采购法》颁布后,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为政采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1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共设立集中采购机构2353家,从业人员约1.6万人;社会代理机构2785家,从业人员约4.8万人;纳入专家库管理的评审专家约23万人。
出台制度 奠定队伍建设基石
队伍建设,制度先行。十年来,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采购相关机构注重发挥制度化措施在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相继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的基础,极大地推动了政府采购队伍的建设进程。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着力完善内部制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了最大的效用。
而成立较早的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则结合采购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采购中心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采购队伍的内部建设,通过完善内部基础制度建设、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工作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制度等措施来强化队伍建设。
作为在各省市中较早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把队伍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了制度建设上,相继制定出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员岗位定级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加强团队职业化建设导向的实施意见》等多项管理规定,为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务求实效 提升队伍操作能力
政府采购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在队伍建设过程中,充分认识和利用政府采购的这一特点,在实践中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队伍建设方法,如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十分重视从项目的操作细节中查找不足。每一个项目完成后,就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积极查找不足的工作方法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已蔚然成风。此外,该中心还注重从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今年年初就对2011年遇到的38次质疑进行了分析,"最后真正形成有效质疑的项目只有两个,而这两个项目的问题都集中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具体的操作程序并没有瑕疵),我们吸取了这个教训,在招标文件的编制环节就比以往更加谨慎、细致了,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蒋华中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在实践中找到了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队伍建设之路。该中心通过采取搜集文献资料、组织问卷调查、召开采购人与供应商座谈会、赴外地调研考察等方式开展专题研究,使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加深了对相关理论问题的认识,同时也了解了其他省市的新经验、新做法。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则建立了每周召开的例会和业务分析会的制度。各部门针对不同的业务工作进行总结和探讨,特别是重点、难点的项目都集中提出并展开讨论,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操作能力。
文化建设 陶冶采购人员情操
团队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建设是团队素质的重要方面之一,政府采购队伍也需要有一种积极的文化建设来驱动。一支斗志昂扬、充满激情、勇于进取的队伍,显然更有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采购队伍,各地各级政府采购机构都积极开展文化建设,成效也颇为显著,为政府采购队伍增添了活力。2011年,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全省组织开展"携手阳光下--政府采购人自己的故事"征文和演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012年,结合《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又在全省组织了开展"我说政府采购"精细管理、精品案例、精神物语、精彩瞬间系列纪念活动,以激发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热情。
为了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如集体参加纪念活动的文艺表演、征文大赛,中心工会委员也会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工会活动。而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则以"崇德敬业、理财为民"的财政文化理念为核心,通过举办财政文化大讲堂、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推行公务礼仪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形成更加健全的人格、高尚的境界。
这些活动的开展让职工感到了工作中的幸福和快乐,形成了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其中一些集中采购机构也因此获得了不少荣誉,如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采购中心先后获得了"2005~2006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也两次获得了"全省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力之一。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机构改革团结一致、锐意进取,打造了一支朝气蓬勃、勇挑重担、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优秀队伍,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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