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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扩面增量 采购规模十年增10倍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12-24 09:15: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谈起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蓬勃发展的历史轨迹,数字可谓最具说服力。一串串数字,如一个个脚印,记录下十年政府采购的辉煌历程。

  十年耕耘,十年收获。中国政府采购已站在历史的新起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采购规模迅猛增长。十年增长10倍,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取得骄人成绩:自2002年的1009亿元增至2011年的11332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

  全国集中采购(包括部门集中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755.3亿元增至2011年的9700亿元以上,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也相应由73%提高到86%左右;公开招标采购金额由2002年的484.98亿元增至2011年的8107亿元左右,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48.04%提高到75%左右。

  十载辉煌,十年汗水。十年来,省级政府采购规模的一路高歌猛进,广东、江苏、山东、安徽、河南等省份规模节节攀升。政府采购规模十年增10倍,离不开省级政府采购从业者的默默耕耘和辛勤劳作。为实现应纳尽纳,应采尽采,省级监管部门着眼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源头要求应编尽编,不惜人力物力认真核对每一笔部门预算,以防堵采购项目逃出政采管理范围,逐步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不断探索将军队采购、部分国企采购等纳入政府采购……

  广东 连续9年领跑全国

  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一直扮演者"领头羊"和"排头兵"的角色。自2000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12年间,广东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扩规模、构体系、强管理、拓功能、防腐败、提素质、建系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体系日趋健全,操作行为日益规范,各方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不断增强,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这一系列做法使得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广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历经12载,一路风雨兼程,连创佳绩,突出表现在采购规模和范围的双扩增方面。广东省政府采购规模已由2002年的24.28亿元增至2011年的1040.54亿元,年均增长47.8%。

  12年间广东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额5723.31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766亿元,综合节支率达12%。2002~2010年,广东采购规模连续九年位居全国首位,采购规模的增长带动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规模的增长突出表现在,广东省政府采购范围实现了由单纯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延伸,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等采购大内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充分体现了应采尽采。而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材等也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畴,民生项目日益增多,成为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中的亮点。

  在采购范围拓展方面,目前,广东省也正在积极探索扩大服务类采购范围的方法和路径,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以及部门具体服务项目采购清单,大力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组织的发展。

  同时,广东省形成以《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基础,以《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政策法规为相关配套措施的全方位、多层面的制度框架,牢筑制度防线,为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有效保证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运行,打下了坚定的制度基础。

  江苏 2011年首破千亿登榜首

  自《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政府采购规模从小到大,连续实现跨越发展。2011年江苏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117 .9亿元,在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二之后跃升至全国第一。

  江苏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于1998年。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后,江苏省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从1998年的1.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17.9亿元,14年平均增幅达36%。

  其中,政府采购金额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逐年稳步提高,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金额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8.29%,比2002年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政府采购效益显著提升。2011年,江苏省政府采购节约预算资金152.87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15倍,资金节支率达12%。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江苏省成功首购国家自主创新产品"龙芯"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采购金额4.14亿元,成为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

  《政府采购法》实施后的十年间,江苏省级先后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50余项,极大地规范了政府采购操作行为。不仅如此,江苏省内设立的一百余家省、市、县三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均在不断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改革、完善、优化操作流程,促使了政府采购执行程序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稳步提高。

  随着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执行能力的不断增强,江苏省政府采购范围也在不断拓展,采购品目向多样化发展,已经由最初以货物为主拓展到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采购品目达47种。民生采购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对涉及"三农"的财政补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成功实施全省乡镇卫生医疗设备、残疾人健身康复器材、中小学免费教科书、"校校通"远程教育系统、小麦水稻良种补贴、救灾化肥物资、体育运动器材等民生项目政府采购。

  下一步,江苏省将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监管力度,全面规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坚决制止和纠正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的现象,对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擅自进行采购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查处。

  安徽 惠民生年均增速40.9%

  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安徽全省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7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12亿元,占当年GDP的3.36%,占财政支出的16%,年均增速达40.9%。2011年安徽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55.61亿元,同比2010年增34.81%。

  规模增长的同时,资金使用效益也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时期安徽省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19亿元,节支率平均达20.1%;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采购格局进一步巩固,安徽省公开招标采购金额由2005年的5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47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72.2%提高到84.2%。工程类采购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工程类采购累计达到894亿,占采购总规模的70%。

  在扩面上,安徽省积极探索、推陈出新走出了一条符合安徽特色的发展道路。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将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财政支出项目纳入政采范围。正是这些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使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提高。

  例如,安徽省连续11年组织实施政法系统装备集中采购,采购规模累计超过26亿元,为改善安徽政法系统办公、办案装备,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办事办案效率起到积极作用;连续5年组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集中采购,采购金额累计达38亿元,为安徽省小麦单产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打下了基础;连续4年组织实施农家书屋集中采购,累计采购金额达2.7亿元,为确保2012年实现安徽全省18952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奠定了良好基础。

  政府采购助推文化惠农工程,日益增多的民生采购项目,成为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亮点,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多次得到安徽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和原安徽省省长王三运的充分肯定。

  安徽省财政厅要求到2013年底,安徽全省所有县(区)都要做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一同编制,一同下达,一同执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到2014年,安徽省各级政府采购预算都要分类进行编制,具体到采购的品目,形成安徽全省范围科学化、精细化的政府采购预算体系,为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提升采购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河南 地市发力规模节节攀升

  近年来,河南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节节攀升,政府采购规模大幅增长。据了解,2005年超过百亿元,达到114.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0.7%,是2000年政府采购规模的16.4倍。2007年突破两百亿元,2009年河南全省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额363.5亿元,超过300亿元后,2010年,政府采购规模再创超400亿元的新高,达到430亿元,公开招标比例达80%,节支率为11%。

  2011年,河南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规模又上新台阶。据统计,2011年河南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70亿元,比上年增长39%,采购规模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规模达到13.4%,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节支率12.45%。其中,有10个市规模增幅超过35%以上,其中开封、洛阳、新乡、商丘4个市超过50%。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完善,有10个省辖市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规模比例超过16%,其中新乡、济源、焦作和驻马店4市超过20%。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期间,河南省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由试点初创向全面推进的巨大转变。通过加强对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努力将政府采购预算做实、做细,提高了采购的计划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政府采购的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喜人成绩。不仅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而且政府采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日益显现,国货意识、政策目标意识在采购活动中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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