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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委 强化监督“钱袋子”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05 09:17:38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设预算工委

  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从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高度,最近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出了一系列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举措,再次印证广州“敢为人先”的魄力和决心--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成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全市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降低人大代表中党政干部的比例等等。
  
  《意见》从起草伊始到最终出台,历时半年,历经“打磨”,凝聚着集体智慧。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解决影响人大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创造条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牵头成立专题调研组,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意见》总结广州市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做好新形势下广州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文/记者 卢文洁
  
  六大亮点
  
  1、 加强党的领导,党委书记联系人大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要的政治原则,也是最根本的政治保证。《意见》强调,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
  
  《意见》明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委常委会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切实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要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人大工作;党委书记不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实行党委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制度。为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市委决定区、县级市党委书记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党组书记。
  
  2、 强化预算监督,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在推进人大履职方面,《意见》推出了诸多创新性措施。在地方立法工作上,广州市人大将走精细化的立法路子。《意见》明确建立和落实“立法项目库制度”,规定政府提出的立法项目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才能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立法计划。
  
  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为强化做好预算审查基础工作的组织保障,市委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记者获悉,预算工委已于10月底成立。
  
  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难点,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专门制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司法监督将得到加强,司法监督将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
  
  3、 填补缺位,开发区高新区预算纳入监督
  
  《意见》明确将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和市属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工作的监督纳入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范围,并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委托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属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工作实施具体监督。
  
  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意见》要求完善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协调确定重大事项议题的工作机制,规定“一府两院”应在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应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建议议题,经政府常务会议或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纳入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
  
  《意见》还就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和要求。提出要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和联合提名候选人制度,依法保障选举人的选举权利;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履职的监督。
  
  4 、优化结构,降低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比例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血肉相连,应当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然而在现实中,当被问及“人大代表怎么产生的?都由什么人构成?”时,一些市民仍所知不详。为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入口关,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
  
  这一要求同样在《意见》得到体现--提出在代表选举中落实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和妇女代表比例,逐步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和企业负责人代表比例,确保换届时有一定比例的连任代表。
  
  《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开展市人大代表跨区、县级市交叉视察。为充分发挥代表议案的作用,《意见》明确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议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以推动重要工作的开展和重大问题的解决。
  
  5 、代表进社区,全市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
  
  目前,基层人大机关面临编制紧缺、力量不足、年龄老化等问题。市委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意见》明确: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专职主任、副主任和转任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的编制在地方行政总编制中单列,不占各区、县级市人大机关编制,并将这部分编制用于增加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这一举措可望缓解基层人大机关“官多兵少”的困境。
  
  个别人大代表曾被调侃为“三手代表”,即只在会前握握手、会中举举手、散会拍拍手。如今,对人大代表不仅在履职上有更多硬要求、硬约束,而且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有保障。《意见》明确,在全市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并规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工作委员会主任,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6 、提高驻会委员比例
  
  区人大常委会也设专职委员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的要求。对此,《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并明确规定换届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连任的应有一定比例,逐步提高驻会委员比例;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原则上应配备1名较年轻、熟悉人大工作的副职。
  
  在提高驻会委员比例的同时,广州积极探索设立“专职委员”制度,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设立五名专职委员。《意见》要求对专职委员的选拔、使用、轮岗、交流、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要求各区(县级市)参照市的做法,也设立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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