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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区:严禁规避集中采购

作者:黎娴 通讯员 胡军斌 发布于:2012-11-26 09:57: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广州军区认真贯彻军委领导关于进一步深化物资采购改革重要批示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物资采购改革。

  抓好认识深化。第一时间向军区、联勤部汇报批示精神,及时向部队传达,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和领会,利用集会、交班、培训等时机宣传深化物资采购重大意义,增强深化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引导部队官兵自觉推进改革。

  抓好制度完善。结合军区采购工作实际,建立采购计划与经费预(结)算联动机制,健全采购部门内控机制,完善纪检、财务、审计和军需物资部门"四位一体"联合监管制度,细化叫停不符合限定条件的单一来源采购措施。

  抓好范围拓展。军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要扩大物资采购规模范围,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物资一律要实施集中采购,特别是工程材料、新(改)建营房配套设施设备、通信器材和医疗器材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集中采购。

  抓好军民融合。围绕推行区域联合采购,科学整合军地物资采购资源,实现军地共享物资资源数据库、供应商库、专家库和采购平台,提高集中采购效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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