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标准采购文件提速规范化进程
图为青岛市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从2012年11月5日开始,凡代理青岛市辖区内招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化文件文本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否则,其招标采购文件将不被受理。
"招标采购文件标准化是《青岛市政府采购标准化》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招标采购文件标准化进展顺利,将意味着青岛市政府采购标准化跨进一大步,也为今后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电子化管理奠定了基础。"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青岛市采购处")处长谢宜豪表示。
覆盖全部项目 应用法律语言
据悉,青岛市财政局此次试用的招标文件,共分为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和特殊类四大类。其中,工程类和特殊类(包括服务工程和货物工程两类)分别提供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标准文件,货物类和服务类针对五种采购方式都有标准化的招标采购文件,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试行同一个版本的招标文件。
这套标准化的招标采购文件是青岛市财政局在总结十年来青岛市政府采购经验的基础上,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从政府采购实际操作出发,耗时将近一年多的时间组织编制完成的。青岛市采购处副处长朱士龙参与了整套文本的编制工作,据他介绍,这套招标采购文件的一个核心就是要回归法律,即用法律语言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
"以前部分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习惯用自己的话对法律法规等相关条文进行表述,倾向性、歧视性条款较多,招标文件不规范、不统一引起的质疑和投诉时有发生。"朱士龙介绍,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某条款有明确规定的,就用法律原文进行表述。如此一来,既实现了招标采购文件与法律条文的统一,也实现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的统一。
实现六个统一 突出政策要求
对于这套招标文件范本,朱士龙用了"六个统一"进行概括,除了上述提到的通用条款统一,还实现了称谓用语统一、落实政策统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和装订盖章统一。
称谓用语的统一,即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其招标文件中的称谓统一用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进行表述;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统一用采购人、供应商、询价小组(或谈判小组)、成交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进行表述。
政策落实的统一,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了政策性加分项目。例如,政府可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等。
评分标准的统一,即范本中对每类项目的具体评分标准都做了详细说明。例如工程类公开和邀请招标,全部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其评分标准统一为商务部分75分和技术部分25分,且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每项具体分数也进行明确规定。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亦是如此。
另外,青岛市比较特别的做法是,不实行百分制评分法,即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其满分分别为110分和105分,多出来的10分和5分属于政策性加分。
禁代理机构修改标准文件内容
从11月5日开始试用招标文件范本后,对于标准文件中的内容,代理机构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且不得删除条款、调整顺序或者更改内容。
有代理机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每个招标采购项目都具有其特殊性,而且这样一套标准化的文本并不能将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囊括进来。对此,朱士龙给出了很好的回应。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选择和设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产品的技术要求、相应的评标标准等内容,如此每个项目的特殊性就得以显现。另外,我们在设置评分办法时,也考虑了不同种类的项目的不同评分标准。"朱士龙继续道,货物类中电梯、锅炉及供热、医疗设备、办公家具、纺织服装、消防及厨房设备、体育设备等不同种类项目都有相应的评分标准,服务类的评分办法则分为系统软件开发设计、物业管理、中介、咨询、服务等不同种类,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根据具体项目加以选择。
此外,这套标准招标文件的范本试用期限截止到2013年1月15日。"问题都是在实际使用中不断发现的,我们很欢迎大家积极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我们也将根据大家试用的反馈信息,及时对这套招标文本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谢宜豪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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