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提升乡镇财政服务水平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1-12 09:31: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吉林省财政厅出台《吉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
该省财政厅要求,乡镇财政所应有4间或1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便民服务大厅要单独设立财政服务窗口;办公设备配置水平要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工作需要。
(吉财)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北京加强节能减排资金监管
下一篇:河南国税:调研批量采购执行情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