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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税局:明确采购需求 细化预算编制

作者:万珍 通讯员 李彦鹏 发布于:2012-11-05 09:43: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时至第四季度,各采购单位陆续进入了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准备阶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以下简称"新疆国税局")也即将启动下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在编制2013年的政府采购预算时,要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出具体的采购需求。

  "除了要求各部门准确、精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外,我们还将在评估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及预算执行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紧紧围绕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新疆国税局财务管理处处长孙玉龙表示。

  清理现有资产 科学编制预算

  据了解,新疆国税局要求系统内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之前,首先就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清理,根据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资产分步更新计划,并据此合理地提出采购要求,而后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如此编制出来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更具有针对性,同时也可以确保切实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新疆国税局财务管理处工作人员梁腾表示,新疆国税局要求系统内各单位在编制"2013年一上预算"前,对资产账中在两年内到报废期的资产进行清理,并按照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以及工作需求对资产进行排序,制定出采购需求顺序表,新疆国税局还将对这个顺序表进行实地检测。

  据悉,2013年新疆国税局将根据采购需求顺序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规模对资产进行分步更新,初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的三者结合。

  细化采购需求 提高计划准确性

  与以往仅就政府采购资金总额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做法不同,新疆国税局要求系统内各单位在编制"2013年一上预算"时,除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出具体的政府采购需求外,还要填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明细表,这就为新疆国税局在2013年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为合理、规范采购提供了前提。

  "今后新疆国税局进行政府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未在'一上预算'中提出采购计划的,将一律不得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孙玉龙认为,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可以减少政府采购的随意性,将极大地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刚性。

  抓好合同履约 监控预算执行

  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和评标环节固然重要,但中标后的合同履约管理也不容忽视。新疆国税局严抓政府采购合同签审和履约管理,加强货物验收,及时办理付款,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据了解,新疆国税局本级2011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区税务系统的60.84%(基础建设项目除外),用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占全区的89.33%。鉴于此,新疆国税局在今年6月份修订了新疆国税局局机关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其中提出了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通报协调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签订合同的政府采购项目设定责任人,每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执行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单项工作日志并及时记录,实时监控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进度。

  此外,今后新疆国税局各单位在填报政府采购执行表时,录入政府采购合同必须正确选择产品型号,对无法选择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按季度向新疆国税局上报政府采购产品型号详单。新疆国税局将对照采购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对政府采购合同项目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采购的行为将通过内网通报,努力把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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