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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查采购人是否“应采尽采”

作者:万珍 发布于:2012-11-02 09:40: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甘肃省各市州正在进行持续了半年多的三项检查活动:《政府采购法》及现行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政府采购支持强农惠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采购人是否做到"应采尽采"及试点单位是否"应编尽编"?

  为了更好地宣传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甘肃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并成立了临时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主要包括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政策落实三方面的内容。推进三项检查是这次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分为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开展。

  目前各地正在进行的是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该阶段时间是今年10~11月,范围包括甘肃省市县两级政府采购部门,由临时成立的办公室根据上报的自查结果与抽查结果,以及近年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和政府采购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据了解,今年5~7月各地已经完成了自查。该阶段,甘肃省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比对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填报有关自查统计系列报表,撰写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立、改、废计划,并进行整改。

  而抽查阶段则在今年8~9月完成。甘肃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自查上报的情况,以及各部门单位近十年来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情况,按照采购人不低于部门单位总数10%、代理机构不低于单位总数30%的抽查比例确定抽查的部门单位数量,并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自查结果一并上交临时成立的办公室。

  值得注意的是,抽查主要是针对存在以下情况的部门单位:一是近年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数为零或非常小;二是节支率明显偏低;三是可能存在涉嫌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四是非公开招标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比例明显偏高;五是内控制度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或问题较多;六是供应商质疑投诉较多。

  "考虑到各市州正在全力开展公车治理活动,精力有些分散,我们将抽查时限加以放宽,目前已经陆续有地市上交自查和抽查结果。"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李有定表示,由于时间紧迫,他们正在督促各市州加快执行力度,确保这项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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