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在全省专题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同时,为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黑龙江省财政厅还会同步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等配套改革工作。
据了解,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该省将大力推进以下几项重点改革任务:
首先是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模式,要求各地尽快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建立标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将由财政拨款形成的余额全部返回国库,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支付。
同时,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专用账户,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坚决制止违规向预算单位账户划款行为,严禁通过以拨代支方式将国库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或单位账户。
其次是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各市县财政撤销开设的集中核算账户,为预算单位在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开立一个基本核算账户,并纳入财政监控范围。省本级层面,年底前将预算单位临时性账户恢复为基本账户,继续用于经费结余、往来资金、上级财政拨款和经营性收入核算等;将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纳入财政监控范围,该账户要在国库业务代理银行设立,由代理银行定期将账户交易和余额情况反馈给财政部门。
最后是大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年底前将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省本级和各市县所有预算单位。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预算单位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消费;县级预算单位主要公务支出项目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其他项目。
(龙江)
上一篇:四川:分片区开展电子化培训
下一篇:云南拨53亿县级财力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