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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先行先试 批量集采开花结果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2-10-17 08:31: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南通市财政局召开的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现场。

南通市财政局召开的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现场。

  批量集中采购在中央单位试点推开已经一年多。在很多省级单位都还没有迈开探索步伐之时,江苏省南通市却先行先试,让批量集中采购在该市开花结果。

  据南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顾明介绍,南通市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依照该市财政局2012年3月印发的《关于南通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货物试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通知》要求,结合南通市财政局印发的《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通财资〔2011〕2号)的具体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对该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部分货物需求量大、采购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半年多的实践证明,批量集中采购在南通市得到了规范发展。

  采购计划一年最多申报两次

  《通知》明确,目前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目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明确配置标准的产品,如空调、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录机、传真机、投影仪、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一类是不具有明确配置标准的产品,如显示器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采购单位对上述单一品目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可以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对单一品目少于50万元、汇总后超过50万元的项目,必须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并可以确定三个品牌进行网上竞价。

  按照《通知》的规定,对于上述产品,每个品目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申报采购计划。此外,驻南通市中央单位下属机构、江苏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按南通市财政局印发的配置标准进行采购,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或按上级要求自行采购。"因为执行效果很不错,我们今后将视情况逐步扩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顾明表示。

  急需与特殊采购项目须报批

  南通批量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由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对于一些难以通过批量集中采购完成的急需、特殊项目,《通知》也作出了制度安排。

  遇有急需、特殊采购项目时,采购单位应当填报《南通市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急需、特殊采购事项申请表》,报送南通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中心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驻南通市中央单位下属机构、江苏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将采购需求报送采购中心。"顾明解释说。

  《通知》提出,对于经过报批同意的急需、特殊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可以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办理:上次批量集中采购已涉及的品目,确需在两次批量采购间隔期内购置的,可以按上次批量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牌和价格跟单采购,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成交供应商供货;上次批量集中采购未涉及的品目,同时又是省市联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可以填报协议供货采购单,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上次批量集中采购已涉及的品目但品牌和价格有变化的,也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上次批量集中采购未涉及的品目,同时不是省市联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由采购中心进行询价采购。

  《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应高度重视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按要求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除急办、特殊项目外)。采购中心应在省市联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对采购单位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汇总归集,并整合打包,统一组织网上竞价,以实现价格最优,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明确实施程序 限时办结

  《通知》还明确规定了南通市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程序:报送计划、归集整合、组织实施、验收付款、诚信履约。

  采购单位应当通过在政府采购软件中设置的"批量集中采购"模块,于每个单月的15日前,将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有配置标准的和没有配置标准的项目填制采购计划表报送采购中心,参加当批次批量采购,超过时间报送的采购计划,将延迟到下批次实施。

  "部门预算单位可以网上申请,非部门预算单位则要编报纸质计划送采购中心。"顾明提醒说。

  报送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计划和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打包,编制包括采购项目、数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及地点等内容的具体采购需求。

  "采购中心在汇总各采购单位的建议品牌后,确定3个需求最集中的品牌实行网上竞价。"顾明如是说。经网上竞价,报价最低的品牌成交,各采购单位本期购置的台式电脑均为成交品牌,不得自行选择其他品牌。

  在操作过程中,采购中心应发布竞价公告、网上竞价及结果,并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载明的采购单位、成交品牌、数量、时间等要求按时供货,按服务承诺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采购单位应现场验货签字确认,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付款申请。"不能签字确认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相关情况,不及时反馈的视同验货签收。"顾明说。

  《通知》规定,采购单位未按要求及时进行验货签收,故意拖延付款时间的,将视情况由采购单位支付逾期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而对于不按竞价文件要求履约的供应商,则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作违约处理。

  "南通市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半年多以来,通过规范操作,政府采购规模效益明显提升。在原来协议供货和询价采购的基础上,批量集中采购的节支率平均提高11.35%。"采购中心主任施克俭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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