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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采购中心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28 10:03:29 来源:深圳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市委、纪委的通知要求,中心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各项活动,取得了实效。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中心组织支部书记、各部部长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方案》及活动安排表,成立了“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监督指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督指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叶剑明同志任组长,刘丽同志为副组长,蓝志雄、李子华、杨昌金同志为成员,黄长山、韩薇同志为联络员,并为各项活动安排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各党支部按照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相关活动,及时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动员,提高了党员的认识;认真开展了“从我开始,从点滴做起”为主题的大家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查摆支部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叶剑明同志以《谈谈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为题,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中心还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忠诚与背叛》等警示教育片,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不择不扣地开展了“六个规定动作”.
  
  在做好自选动作的同时,中心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不断创新自选动作。各支部全体党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查摆问题,开展了“查找七种现象,增强五个意识”活动;组织各部门各岗位通过自查、互查、向服务对象征询意见等方式,开展了查找廉政风险活动;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了“我为中心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市“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增强保密意识,严明保密纪律、落实保密责任、养成保密习惯”的主题,认真开展了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学习活动,中心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廉政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党性觉悟有了新的提升,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有了新的变化,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业务工作和教育学习的各项活动中,中心党员的能力素质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增强了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服务水平。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坚决遵守中心“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服从一级,上级正确领导,率先垂范,下级及时请示汇报,每个岗位做到有心、用心、尽心。为了按时完成第六高级中学、深圳科学高中、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的暑期紧急项目的采购工作,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加班加点,在第一时间编制采购文件,精心组织开评标,安排绿色通道,确保了学校正常教学。中心各部通力合作,从人力、时间等方面重点保障,部门领导亲自介入,先后顺利完成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市公安警察训练学校的多个重大项目的采购工作。8月份,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150个,预算金额30497.96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000.30 万元,节约资金2497.66 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2%;接受报送备案的合同203个,已备案166个,其中退回修改63个,归档的项目数78个。
  
  (监督部 李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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