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拍卖监管部门联席会正式成立
为充分发挥我市各拍卖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整合监管资源,提升服务质量,防范行业风险,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文物局决定建立由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拍卖监管联席会议制度。9月19日,拍卖监管部门联席会成立仪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拍卖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工作机制》。北京拍卖行业协会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部门联动的拍卖监管执法机制正式启动。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共同组成,并邀请北京市拍卖行业协会列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工商局依据《拍卖法》、《文物保护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拍卖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登记;负责办理拍卖活动的会前及会后备案、实施现场监督并对相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商务委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拍卖企业设立许可,对变更事项进行批准;对相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文物局负责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文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实施管理,并对上拍文物实施许可。
联席会议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立拍卖监管研究会商机制;建立拍卖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协作管理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共同指导、扶植北京拍卖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规范拍卖行为。
全体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例行会议,对各自开展拍卖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监管工作中需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会商,提出、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也可以就某一重要问题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依托各成员单位自有信息归集渠道,建立监管数据、信息的定期通报和交换机制,供全体成员单位参考、利用。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拍卖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拍卖活动备案等数据信息;市商务委负责提供拍卖企业经营许可及年审情况等数据信息;市文物局负责提供文物拍卖企业经营许可及上拍文物许可等数据信息。此外,各成员单位还应当及时通报在拍卖监管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活动、投诉和案件等方面信息。
建立协作管理机制。
整合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资源,协调监管步骤,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在采取全市性的重大监管行动前,应当提前通报其他成员单位,由其他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对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属于其他成员单位职责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转。各成员单位应当共同指导、扶植北京市拍卖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规范拍卖行为。
建立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
针对拍卖行业内的突发事件、问题,由联席会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或专项治理,筹划应急对策,统一执法尺度,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通过上述工作机制的建立,将实现各成员单位监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拓宽协作领域,深化协作内涵,丰富协作手段,简化协作程序,落实好拍卖监管的各项工作措施,共同促进我市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近年来,我市拍卖行业发展迅速,拍卖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拍卖会成交额屡创新高。截至2012年9月15日,全市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拍卖企业共 404户,仅2011年至今登记成立的拍卖企业就达113户,占全部企业的近1/3,2011年成交额达619.62亿元,其中艺术品成交额占全国的近 80%。拍卖行业的飞速发展,在活跃文物艺术品交易、便利闲置资产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