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提高“一事一议”奖补比例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17 08:29: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调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的通知》,对提高"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比例、完善奖补办法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从2012年起,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在财政奖补资金上限内,按照农民实际筹资筹劳额100%的比例予以奖补,在原来奖补50%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
(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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