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标书评审有效减少投诉
作者:刘新华 发布于:2012-09-07 09:2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采购预算超过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经过评审专家评审以后,才能发布招标公告和对外发售招标文件。这是湖南省郴州市今年6月份出台的《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
以前,郴州市财政局没有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核,代理机构经常按照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在其中设置排他条件,导致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且要求澄清;或者因招标文件设置条件不合理导致评标活动结束后,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类似情况较多,负面影响较大。
现在,《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评审范围、方法、评审原则和纪律作出详细规定。实行两个多月来,通过对100万元以上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范要求和打分方法等重点内容进行评审,共评审招标项目30个,审核出各类违规问题75个,评审专家都及时建议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
据了解,郴州市今年一直致力于为供应商打造公平采购平台,并且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截至目前,郴州市已开展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211次,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刘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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