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预选供应商制度稳步推行
采购单位一把手负责 多种成交法并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组织的采购单位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座谈会现场
预选供应商制度是深圳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一项创新举措。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采购办")主任成放晴介绍说,该制度推行3年来,大幅提高了采购效率,促进了公平竞争。采购单位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而且满意度很高。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1月4日~8月31日,共有205个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预算总金额达1.2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1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488万元,节支率为11.8%。
五种限额内项目可预选供应商
深圳市采购办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邵洁笙告诉记者,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上一轮的公开招标中,共产生包括家具、装饰修缮工程、会计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和法律服务项目在内的192家预选供应商,入驻深圳市的预选供应商库,有效期暂定为一年。新一轮的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活动也将于近期开展。
预选供应商入库之后,深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只要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上述类别项目,都要从预选供应商库中确定成交供应商;而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则仍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成交方法依项目类别和金额而定
关于预选供应商采购与协议供货采购的成交方法有哪些不同之处,成放晴说:"预选供应商采购的成交方法更加多元化,包括'N+2'成交法、抽签成交法等;而通过协议供货采购,一般是采购单位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和采购范围内,自主选择成交供应商。"
成放晴介绍说,"N+2"成交法即由集中采购机构按照"N+2"的数量(N为所需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范围,以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的形式分别列出供应商名称和其报价发给采购单位,然后由采购单位按所需数量选择成交供应商,并分别说明不选择其他供应商的理由(选择最低价者不需要说明理由),而后再由采购单位一把手在该通知书上签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后,报集中采购机构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关于抽签成交法的具体操作流程,成放晴说,深圳市的装饰修缮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采用这种方法,即在装饰修缮预选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且要求其价格在项目预算基础上下浮12%。
深圳市的家具、会计中介服务、法律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应采用"N+2"成交法,成交供应商数量由采购单位在采购实施前先行确定,如果该项目需要确定多家成交供应商,预算金额原则上按成交供应商家数进行平均分配。不实行平均分配的项目,采购单位则按照成交供应商家数及对应的预算金额,分项申报并下达采购计划。物业服务项目则由采购单位从预选供应商库中最多推荐两家供应商,再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从投标响应的预选供应商中抽取5家(投标响应不足5家的则全取,不再补抽)参与网上竞价,采用"N+2"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此外,装饰修缮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用"N+2"成交法,从已参与网上竞价的二级及以上级别的预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及以上级别指的是具有国家专业认证的资质级别。"成放晴特别说明。
对于为何装饰修缮工程项目要采取抽签成交法,成放晴坦言,在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多次出现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的情况,影响了项目的采购质量。为提高采购单位的满意度,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决定采取两种成交方法并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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