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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跟踪监管 促代理机构规范执业

作者:万珍 通讯员 洪源 发布于:2012-09-07 09:07: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颁发仪式暨业务培训班现场

2012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颁发仪式暨业务培训班现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举办了2012年度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颁发仪式暨业务培训活动,为21家社会代理机构颁发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并对其进行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据了解,此次新疆全区共有24家单位提交了申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资料。截至目前,新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达60家,其中10家获得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炜参加颁发仪式并讲话。在肯定新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后,赵炜分析了此项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新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颁发仪式由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兰香主持。

  注入新鲜血液有利于加强竞争

  在总结十年来新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时,赵炜用"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进行了概括。

  赵炜表示,此次新添21家社会代理机构,有效补充了新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业力量,为新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注入了新鲜血液,有利于提高新疆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对进一步推进新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发挥积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赵炜提醒自治区全体从业人员要善于分析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在2011年新疆财政厅组织的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颁发仪式上,赵炜曾提出新疆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难以公正处理采购人不合理要求、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能力较弱等问题,今年他再次提到这些问题依然存在。此外,赵炜还认为部分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推进代理业务规范化是迫切任务

  在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的基础上,赵炜对新疆继续做好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促进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政府采购管理和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赵炜表示,下一步新疆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推进代理机构业务规范化管理,首先是要求各社会代理机构加强自身制度化建设,坚决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办理采购业务。

  "2011年我们对3家违规操作的社会代理机构作出了3个月内不得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处罚,希望各代理机构以此为戒,切实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赵炜透露,今后新疆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管,定期组织对代理机构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赵炜认为,当前政府采购随着范围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大,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面对良好的发展形势,各代理机构应抓住机遇,创新服务方式,用高质量的服务拓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市场空间。

  代理机构应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

  在主持颁发仪式的同时,吴兰香对社会代理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例如硬件设施配备及使用不足、擅自承揽业务或擅自变更项目、缺乏认真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态度等,并提醒各社会代理机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另外,吴兰香还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相关业务情况等要求。

  颁发仪式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取政策讲解、环节介绍等形式,对新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信息公告、专家抽取、采购方式变更、质疑投诉、考核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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