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去年11个单位970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关于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辽宁省审计厅厅长 王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在对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加大了对社保、“三农”等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对重点投资项目和对口支援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推动解决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在推进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省政府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据预算执行快报反映,截至2011年底,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3亿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市财政上解等收入,总收入1989.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1.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财政、省对市财政各项补助等支出,总支出1989.2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5亿元。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通过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等措施,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二是通过加大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强农惠农政策的投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
三是通过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教育投入等措施,促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是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依法理财机制等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1年,省财政厅努力探索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筹措资金,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但在预算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金预算不够完整
省财政年初报省人代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及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只列示本级收支,未列示平衡情况,未能完整反映上、下级之间的补助、上解事项及结余情况。
(二)未足额安排预备费
按《预算法》的规定,省本级最低应安排预备费4.4亿元,但实际只安排了1亿元,少安排3.4亿元。
(三)部分预算下达较晚或未下达
一是有23.8亿元省本级代编预算在11月以后下达,占代编预算的13%;有16.8亿元追加预算在12月20日后下达,占追加预算的29%,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二是有8.3亿元预算由于当年没有符合补助标准的项目及项目论证不充分等原因未执行。
(四)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管理
一是2011年末省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中应缴省国库资金11.9亿元未及时入库。二是乡镇分流补助项目结余7942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缴入国库重新安排预算。三是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利息443万元未缴入国库,在专户中滞留。
(五)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
一是对地勘项目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二是部分地勘单位未如实上报项目结余资金,使其脱离了财政监管。 2008年至2011年,省财政通过省国土厅拨付6家省级地勘单位项目资金16亿元,截至2011年末,上述单位累计结余项目资金4.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了21个部门和单位,包括3个部门和5所高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二、三级预算单位118个,发现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13.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注重加强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依然存在私设 “小金库”、乱发补贴等问题
有4个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治理 “小金库”的规定进行认真清理整改,仍存在“小金库”13个,金额2457万元;有5个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差旅费包干等559万元。
(二)部分单位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项制度
有11个单位的9700万元设备采购等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有3个单位4567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有15个单位4281万元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有2所高校未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奖助学金,少提取3002万元。此外,有1个单位将应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3646万元转为私营企业经营收入。
(三)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不规范
有3个单位虚列支出4690万元;有4个单位未如实反映历年结余2.8亿元;有13个单位通过往来款核算收支等方式,少计收入6534万元;有1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增减固定资产,造成资产账实不符4.7亿元;有2所高校未履行规定程序处置土地等资产1.8亿元;有4所高校对校办企业投资缺乏监管,存在投资不入账、应收未收管理费等问题。
(四)少数事业单位依托行政职能成立私营或股份公司,为部门或个人谋取利益
有3个事业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入股和参股的形式成立了2个私营公司和1个股份公司,这些公司利用单位独有的行政资源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或授权)为主营业务,获取收入。 2008年至2011年,3个单位职工累计分得现金股利686万元,同时,其主管部门还将股份公司分红资金706万元用于本部门经费支出。
(五)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科研单位体制不顺,不利于监管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省科技厅归口管理41个科研单位,负责其预决算编报等工作,各科研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人事、行政、业务等方面的工作。这种二元管理体制,造成科研单位事权、财权分离,省科技厅财务监管缺失,各科研单位存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此外,2004年后,41个科研单位中相继有17个转制为国有或民营控股企业,主要业务已经逐步走向市场,但这些企业仍按二级预算单位管理。
三、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至5月,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与审计署沈阳办共同对全省省、市(不含大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管理的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和调查了977家企业、297个村(居)委会和119家医疗机构。审计结果表明,我省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运行平稳,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度落实方面。一是由于社保制度衔接不够,截至2011年底有22万人重复参保,造成财政多补贴3594万元,有7013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408万元;有3.5亿元的老农保基金未转入新农保,涉及95.85万人。二是有4家单位仍自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14.4亿元。三是抽查827家企业发现,有83%的企业存在各项保险缴费基数不一致的情况。
2.资金筹集方面。一是各级政府有5.8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二是部分征收机构应征未征和擅自减免社保费6548万元。三是部分参保单位和个人少缴、欠缴社保费8亿元。
3.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扩大范围支出社保资金2714万元。其中:有1669万元被用于经办机构等单位经费,有995万元被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二是部分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保险金1178万元、低保金4483万元,还有164人重复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48万元。三是有8.5亿元社保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情况
对13个县、10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结果表明,该资金在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有24个项目未按初步设计施工或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初步设计;有51个项目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3亿元;有8个项目未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二是有5个产业化经营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还有2个项目因为缺乏后期管护,致使设备丢失或损毁。
三是有2个企业通过伪造借款合同等手段骗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财政贴息338万元。
四是有8个县农发部门未及时收回有偿资金4294万元;有6个县农发部门存在报账手续不全等不规范问题。
(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情况
对11个县区、2.8亿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审计结果表明,该资金有力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和粮食作物的持续增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普遍存在,市、县少安排项目配套资金1.4亿元。
二是畜禽养殖小区补贴资金300万元被畜牧主管部门和村委会截留、占用。
三是在项目管理中存在个别项目擅自变更设计、未制定后期管护办法、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等问题。
(四)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了2011年省科技厅负责分配的8.7亿元科技专项资金,延伸审计了120个项目单位,154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该资金在推进我省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计划和预算指标下达晚。2011年度科技项目主体计划均于9月以后下达,其中12月下达的计划占44%;预算指标均于10月以后下达,其中12月和跨年下达的指标占62%。至2012年5月,154个项目中有35个项目、5350万元资金未拨付项目单位。
二是有149个项目、2.5亿元资金,在组织申报时未按规定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是有11个不具备承担条件的基地平台项目获得专项资金3800万元;有3个项目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269万元。
(五)抗洪救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12个市(不含大连、朝阳)审计机关对2010年至2011年6月全省筹集的抗洪救灾资金10亿元、物资1128万元进行了审计,共审计453个单位,延伸审计383个受灾乡镇,走访受灾户2093户。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6个地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救灾资金820万元。
二是个别水毁工程未及时施工或按时完工。
三是部分工程未招投标、未编制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未组织竣工验收。
(六)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一期、二期)审计情况
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是我省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相关部门强化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做了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至2011年9月末,大伙房水库输水一期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37.8亿元;二期工程主体基本完成,已投资55.9亿元。目前,工程已基本达到通水条件。但审计发现,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勘察和设计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部分设计变更等项目未签订补充合同、多结算工程款、出借建设资金、部分征地补偿款未发放到位等问题。审计后,相关部门已经做了认真的整改。
此外,省审计厅还对四川安县95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4亿元;对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征地动迁补偿资金、中小学校安工程、十二运场馆建设、对口援疆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及时揭示了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有效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省监狱系统监企分离运行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监狱管理局及12家监狱监企分离运行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2004年被列为全国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后,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改革,初步实现了机构、人员、职能、资产、收支“五分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狱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3家监狱仍承担学校、公安、供水等社会职能。
二是部分监狱监企分离不彻底,有5家监狱在企业列支监狱经费4094万元,有11家监狱企业违规提取干警劳动保护费1861万元。
三是劳动补偿费等收入1.3亿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省政府对上述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陈政高省长和各位分管副省长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责成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许卫国常务副省长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其他问题也在整改中,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大对代编预算的管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加快代编预算的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保证各项财政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规范部门收支行为,确保预决算真实完整。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杜绝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注重项目立项前的研究论证,完善项目申报和审核制度,强化项目验收及后续管理。积极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清查事业单位或其人员兴办公司问题,防止利用行政职能谋取小团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理顺科研单位财政管理体制,促进科研单位的健康发展。严格执行监企分离改革的各项政策,真正把监企分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