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至1.5亿
作者:吴丹 发布于:2012-09-07 07:56:47 来源:山西青年报
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增加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资金、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昨日,山西省财政厅公布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三项具体举措。
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专业化生产、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及小型微型企业集群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贴息等。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也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资金总规模,由5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重点支持在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规模扩张、增加就业等方面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
另外,在政府采购方面,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也将获得财政扶持。省财政要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数据显示,截至 2011年底,山西省共有小微企业约8.9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7%;从业人员229万人,占全省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1%;完成增加值2840亿元,占全省GDP的25.8%;上缴税金447.3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20%。
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专业化生产、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及小型微型企业集群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贴息等。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也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资金总规模,由5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重点支持在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规模扩张、增加就业等方面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
另外,在政府采购方面,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也将获得财政扶持。省财政要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数据显示,截至 2011年底,山西省共有小微企业约8.9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7%;从业人员229万人,占全省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1%;完成增加值2840亿元,占全省GDP的25.8%;上缴税金447.3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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