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务卡改革新规出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8 08:40:31 来源:广安日报
(蒋德澍 刘琼 龚俊锋 记者 倪阔)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针对公务人员持卡比例偏低、“休眠”公务卡比例较高、公务卡使用面偏窄等问题,市公务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从9月1日起,我市将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凡是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应当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也可继续采用转账方式,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纳入市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18项费用为:办公、印刷、咨询、手续、水电、邮电、物业管理、差旅、维修(护)、租赁、会议、培训、公务接待、专用材料、专用燃料、委托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等。
列入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项目,除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以及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并由报销人在原始报销凭证上载明原因。未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若具备刷卡条件,鼓励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市级部门应于2012年底前将改革推进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根据《通知》要求,凡是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都应当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也可继续采用转账方式,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纳入市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18项费用为:办公、印刷、咨询、手续、水电、邮电、物业管理、差旅、维修(护)、租赁、会议、培训、公务接待、专用材料、专用燃料、委托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等。
列入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项目,除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以及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并由报销人在原始报销凭证上载明原因。未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若具备刷卡条件,鼓励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市级部门应于2012年底前将改革推进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