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朝阳首次将农村产业项目纳入奖励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7 10:13:45 来源:北京商报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地理位置优越的农村地区也成为众多企业投资的重点,朝阳区首次将农村产业项目纳入奖励范畴,出台了《朝阳区农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农村地区重点发展的七大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加快农村地区的产业升级。

      按照《办法》,农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商务服务、商贸服务、文化创意、金融、新生物医药、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绿色休闲产业七大产业,打造产业轴带和重点园区建设、培育产业集聚区,以及促进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的其他项目,加快重点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培育产业集聚区。

      《办法》的支持标准为:对一产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40%择优给予以奖代补,支持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二三产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总投资的15%给予以奖代补,主要用于支持其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和设备购置等。

      对产业轴、产业带内产业项目连接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择优按照项目工程造价的直接费用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补助。

      对农村地区产业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择优给予不高于投资额50%的财政补助;产业聚集区规划设计、包装推介和宣传等方案,择优给予一次性不高于方案费用50%的补助;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就业贡献突出的产业聚集区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对于新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企业总部,税收增长贡献突出的级(村)集体,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