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2年第3号)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09 09:17:5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村村通有线广播工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徐州超伟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软件园B座257室
被投诉人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村村通有线广播工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JF-2012-362)”的质疑答复不满,认为本项目中标人的样机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要求公布其定性试验报告,于2012年6月20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2年7月25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京财采投[2012]第6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案目前的证据材料,招标过程符合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样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为此,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7条的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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