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十年采购额8亿多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十年来,河北省沙河市以制度创新为助推器,带动和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大踏步跨越。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沙河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7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9046多万元,节支率为10.3%。
以制度促规范。沙河市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方针,在仔细学习研究国家各阶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相续着手制订出台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工作职责》、《采购业务工作程序》、《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公共工程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工程政府采购流程》等一系列采购管理办法,达到了用制度约束政府采购行为、"阳光工程"阳光作业的目的,有效确保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模增长带动范围扩大。沙河市自2003年政府采购额突破千万元大关后,政府采购便以不可阻挡的势头强力崛起。1069万元、3716万元、7582万元、9364万元、1.0552亿元、1.0204亿元、1.1317亿元、2.1622亿元……这些代表政府采购规模的数字记录着沙河市政府采购十年间取得的累累硕果。采购规模以年均1000多万元的速度递增,传递出的是沙河市政府采购快速发展的信号。政府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使政府采购的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宽。现在沙河市政府采购除了日常办公用品、现代化办公设备等一般项目外,建筑、节能、环保、农业等工程项目和涉农项目也相继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服务类采购快速发展,采购项目越来越多,基本达到了应采尽采。
以服务民众为导向,实现民生化服务。十年来,沙河市"民生采购"渐行渐宽,逐步使涉及民生领域的教育、医疗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不仅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促进了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提升了民众的生活幸福指数。
以阳光采购为工作理念,确保政府采购"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实施的原则,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多年来,沙河市从政府采购体制入手,明确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完善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管采分离。同时,沙河市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及时发布采购信息、认真确定采购方式、严格认证供应商资格、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细化规范招标程序、广泛接受采购监督,积极构筑阳光采购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水平,营造出了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氛围,沙河市政府采购开展多年来,没有接到过一起供应商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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