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严禁自行招投标
作者:赵界友 发布于:2012-08-08 09:38: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加大"四个力度",规范招投标工作。
加大管理力度。凡涉及建筑、水利、交通、农业、信息产业、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药品、器械采购等交易项目的招投标必须纳入"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招投标,各行业和部门的原招投标中心不再行使招投标职能,坚决杜绝其他部门和行业自行开展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招投标市场。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向招标企业、个人等进行宣传的形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政府采购。
加大检查力度。枣阳市组织审计、监察等单位和政府采购专家对近年来全市开展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亮剑"。重点查处以下违反招投标程序、导致不公平竞争或者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该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通过围标串标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规将中标项目全部或分拆后转让给他人等违法违纪行为,以统一规范招投标行为。
加大处罚力度。为促进源头治腐,治理商业贿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该市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检查中查出的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亮剑"。除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河北威县规范采购零投诉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