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九成政府采购花落小微企业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02 09:27:49 来源:西宁晚报
(通讯员采管处记者小言)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60条措施,加大面向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力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上半年,全市实施400多项政府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总价2.7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的中标签约为2.49亿元,占同期政府采购总额的90%。
首先,我市在政策方面给予优惠,要求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不低于60%;采购执行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产品价格对小微企业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给予了小微企业更低的进入门槛。同时,为减少小微企业资金占用量,降低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交纳比例,对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采购项目概算的5‰交纳。
其次,在工作方面主动服务。及时通过青海省政府采购网、西宁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方便小微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各方面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了解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熟悉参与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
第三,在权益方面提供保障,对采购单位有意规避采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合同约定的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责令改正;及时受理和调查小微企业供应商提起的投诉,特别是对有些采购单位拖延付款、小微企业维权难等行为及时纠正,切实维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市在政策方面给予优惠,要求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不低于60%;采购执行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产品价格对小微企业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给予了小微企业更低的进入门槛。同时,为减少小微企业资金占用量,降低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交纳比例,对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采购项目概算的5‰交纳。
其次,在工作方面主动服务。及时通过青海省政府采购网、西宁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方便小微企业获取政府采购各方面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了解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熟悉参与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
第三,在权益方面提供保障,对采购单位有意规避采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合同约定的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责令改正;及时受理和调查小微企业供应商提起的投诉,特别是对有些采购单位拖延付款、小微企业维权难等行为及时纠正,切实维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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