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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下半年出台

作者:鲁欣 发布于:2012-07-30 10:21: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总结十年成绩,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山东 加快电子化建设 落实政策功能

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现场

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现场

  "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深化政府采购'管采分离'体制,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宏观调控政策功能。"7月26日,在临沂市召开的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张光月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此次会议全面总结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山东省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了该省政府采购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并研究部署了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会议由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主持,与会人员包括17个地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长、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负责人以及20个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长等在内的80余人。

  "2011年,山东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846.99亿元,与2002年的政府采购规模54.25亿元相比,增长了14.6倍。" 张光月充分肯定了山东全省过去十年的政府采购工作。

  他表示:"十年来,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立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办法、扩大采购规模、深化政策功能、强化代理机构监管、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显着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张光月还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改革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指出国家对政府采购工作越来越重视,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影响政府采购环境的国情和世情也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并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在总结成绩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张光月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全省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创新制度、完善机制、深化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充分发挥节约资金、治理腐败和宏观调控职能,依法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同时,张光月还明确了今年下半年该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重点,在做好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抓好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助推全省统一监管交易平台的构建;做好应对加入GPA谈判研究工作。

  会上,临沂市财政局、济南市财政局、青岛市财政局等8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此外,与会人员还分组讨论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讨论稿)》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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