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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法助推电子化效果显著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7-26 10:23: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依托电子科技创新发展迅猛这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东省电子化平台")的建设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是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是全省"金财工程"的核心业务系统之一。该系统上接部门预算及指标管理系统获取采购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采购订单支付,涵盖了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全过程,为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用户提供一个统一的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站式"服务。

  立法明确职责 刚性执行电子化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择优试点、试点先行"的推广原则,广东省财政厅专门成立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推广领导小组,并且制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明确省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执行主体。

  广东省把推广电子政府采购作为各级地方政府职责要求列入地方立法。而地方立法也明确各级政府负有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责任,各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在财力、物力、技术上予以保障。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以下简称"广东省采购处")以点带面,试点先行,与各试点市上下联动。各市边试行边完善,定期对电子平台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并向省厅反馈情况,省厅则及时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完善和更新,从而有效促进了系统的优化完善,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

  全省统一平台 兼具两大功能

  据广东省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功能模块包括多级门户、基础数据管理、用户管理、机构管理、信息发布、专家库管理、商品行情库、采购计划管理、电子协议订购、电子反拍卖、电子招投标、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统计管理、电子监督管理等多个业务模块等,主要实现监督管理网络化和操作执行电子化两大功能。

  该平台自2002年规划建设,经过门户网站、评审专家管理、计划管理、电子监管、电子订购、议价、反拍和电子招投标等系统开发和完善,2008年,实现运行于政务内网的管理平台和运行于互联网的执行平台数据的对接与交换,2010年,完成全省的推广实施工作。

  2011年,广东省电子化平台建设步入新阶段。一是全省进入全面实施推广阶段,除深圳市以外的20个地级市全部纳入平台;二是启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点运行工作;三是平台系统进一步完善,功能进一步拓展。目前,通过统一平台注册的采购单位共有10379家,评审专家12004名,在该平台上运行的政府采购品目包括办公设备、公务车、印刷等共909个品牌,注册供应商3475家,商品及配件信息53898条,商品及配件行情信息共447710条。

  资源地市共享 监控无盲点

  该系统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主要包括实现评审专家资源、商品信息资源、商品行情资源、供应商资源共享。比如,通过系统平台的专家抽取系统、语音通知系统和短信通知系统,各地市可以抽取使用本地区专家,也可根据需要抽取使用省直或其他地市的专家;通过平台的商品行情库,各地市采购人、供应商、监管机构等可以查询本地区和其他地市的协议商品价格,还可以查询到全省本周平均成交价,当日最新报价等信息。

  据该负责人介绍,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还设置了多个监控预警点,设有预算、计划、协议供货限额等控制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确认、协议供货商品行情更新等催办预警点;由系统自动记录各种操作行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各监管部门可根据权限设置通过系统监督检查采购项目整个交易过程,实现了采购过程的无盲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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