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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半年采购额近10亿元

作者:通讯员 范红晖 发布于:2012-07-24 11:22: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顺利完成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

  湖南 上半年采购额近10亿元

  7月2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绩效考核小组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

  结果表明,采购中心不仅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绩效目标,而且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能力逐步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呈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兼收,规范、规模并举的良好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据了解,采购中心从2010年起开始纳入湖南省绩效考核重点范围,接受主管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其进行的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包括依法依规操作、运行改进电子化采购两个方面。同时,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对采购中心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细化,确立了2012年度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投诉率、电子信息化建设、廉政建设等四项重要指标。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a操作的该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图书及电子音像制品开标大会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2/07/1_201207241125121tXAJ.jpg">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操作的该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图书及电子音像制品开标大会现场

  上半年学校采购项目占两成

  截至6月30日,采购中心今年共完成采购项目308个,预算金额10.9亿元,实际合同金额9.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3亿元,平均节支率达到12%,为省直各单位节省采购成本1600万元(按照中介机构收取1.5%中标服务费计算)。

  按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划分,采购中心今年完成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41个,占项目总数的17%。在全部308个项目中,公开招标项目占总数的42%;学校采购项目有60个,占项目总数的20%,其中又以教材类采购项目居多,占学校采购项目总数的23%。

  今年上半年,采购中心还全面清理了业务流程和廉政建设等制度,建立和修订了《采购中心业务专用章管理制度》以及《2012年采购中心评审专家报酬标准》,并着手拟定《新聘人员管理制度》。

  此外,采购中心通过开展争创文明标兵单位活动,向社会公示《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群众满意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运行体系,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使得各项规程公开透明,操作的采购项目有效投诉率为零。

  下半年紧扣规模和规范两大主题

  今年下半年,采购中心将围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紧扣规模和规范两大主题,实现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大项目。2010年以来,湖南省级采购规模基本稳定在20亿元以上,要想在采购规模上有所突破,就必须把更多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此,采购中心将继续紧盯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对三农、教育、社保等民生采购项目的跟踪服务,重点做好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拓展,加强对服务类项目的研究,争取在完成项目采购的同时,多出彩,多宣传,呈现采购中心工作新的亮点。

  二是积极发挥政策功能。作为集中采购机构,要想提升地位和影响,发挥政策功能,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是最直接的办法。采购中心将争取在绿色采购、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正版软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多研究、多共享、多出成果。

  三是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采购中心将重点抓好提升服务能力和执行力,通过开展上门服务、对新老工作人员进行采购业务培训、工作调查研究等手段,增强业务人员做好采购工作的能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加强机构建设方面,采购中心将重点加强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着重完善操作环节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化采购。采购中心将认真做好现有电子化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依托电子化手段,力促各项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同时,加快推进电子化第二期的开发和使用,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五是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宣传也是一种管理手段,目前公众对政府采购或多或少存在误解和偏见,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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