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媒体称有官员为升迁修改年龄 相关人员保驾护航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16 12:58:32 来源:红网
  年龄时而加几岁、时而减几岁,像弹簧一样伸缩自如……近期有地方爆出官员给年龄“整容”事件,如山西河津住建局局长数次年龄造假、山西临县女干部招工年龄造假等,引发公众质疑。
  
  这些官员为什么要炮制“弹簧年龄”?层层把关下,为何能一路“绿灯”?应该如何预防?据新华社电
  
  [存档]
  
  部分官员年龄造假事件
  
  ○去年5月,陕西周至县审计局副科长姚周琪因年龄造假被免职。周至县联合调查组回应称,姚某将出生日期由1962年改为1965年,因其1977年参加工作,于是出现“12岁上班”的怪相。
  
  ○去年6月,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造假的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因职务侵占、行贿等被判14年。
  
  ○去年10月,山西临汾市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庆华因年龄造假被免职,网爆其年龄改小5岁。
  
  ○去年12月,山西临县女干部曹莉被爆招工年龄造假并被免职。临县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核定为,曹莉的父亲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1993年为曹莉办理招工手续,直至1996年她才开始上班。
  
  ○今年6月,山西河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提名免去了薛新民河津市住建局局长职务。此前,网爆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先后数次填报不同出生日期,最大的1960年,最小的1969年。
  
  一个人怎么有多个年龄
  
  年龄“要大改大、要小改小”,只为升迁
  
  6月初,山西河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提名免去了薛新民河津市住建局局长职务。此前,薛新民被网络曝光,其为了入党、升迁,先后数次填报不同出生日期,最大的1960年,最小的1969年,跨越整个60年代,有网民说他创下年龄“整容”纪录。
  
  河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建华称,在查阅薛新民的档案及相关材料后发现,其在户口登记、升迁等4份文件中,填报了4种不同的出生日期,即1960年、1963年、1967年和1969年。经核查后认定,他出生于1967年。不仅如此,在学历问题上,薛新民取得的专科学历为假学历,本科学历为国家不承认学历。
  
  “要大改大、要小改小,这简直把年龄当儿戏了!”一些群众说:档案记载是很严肃的事,这些干部有什么能耐,可以随意改变年龄?
  
  “弹簧年龄”如何出笼
  
  少数人为私利铤而走险,相关人员保驾护航,广大群众监督难
  
  据了解,薛新民从一般工作人员开始,到乡镇党委书记、市住建局局长,其间经历过多次人事变动。然而,层层把关下,“弹簧年龄”还是出笼了。
  
  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尽管我国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完善的,但基层在执行时有时存在随意性,而少数人为谋取私利,便打着“工作需要”的幌子,不惜铤而走险造假。
  
  除了这些人自身原因外,“弹簧年龄”出笼的背后,还有一些相关人员在“保驾护航”。山西河津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薛新民在办理户籍登记中,有关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办事,而是“暗中”帮助其修改年龄。
  
  选人用人不够公开透明,也是离谱档案一路“绿灯”的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公示内容太简单、公示范围太狭窄等现象,基本反映不出干部的实际情况,这让广大干部群众难以有效监督。
  
  如何杜绝档案弄虚作假
  
  专家提出,要更广泛地引入民意,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性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年龄造假等行为进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山西省委组织部于今年3月正式出台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该制度明确提出对干部本人档案涂改造假的,追究干部本人责任;对审核不严或违反规定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追究主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这些“紧箍咒”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对薛新民造假事件的处理,除给予薛新民处分外,对来自相关部门的4名相关责任人也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作为当前选人用人的重要基调之一,干部年轻化符合眼前和长远的工作需要。但有些干部为了更具优势,在档案年龄上动起了‘歪脑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干部的个人档案是其工作、经历等的历史记录,它的真实性不容亵渎。
  
  专家还提出,要更广泛地引入民意,架起“晒评于民”的桥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性,把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拓展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