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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代表视察《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

作者:通讯员 赵会平 发布于:2012-07-16 10:42: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听取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三家集中采购机构

江苏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对全省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图为江苏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实地察看政府采购开展情况。

   (通讯员 赵会平) 近日,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率领的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对全省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开展。视察组由10名省人大代表组成,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委员6人、省人大代表3人。
  
  丁解民高度肯定了《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江苏政府采购在扩大规模、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的突出成绩,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采购效益不断提高,2011年采购规模更是跃居全国第一。
  
  丁解民提出,江苏要进一步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现管采分离,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充分竞争,通过推广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模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采取切实措施更加充分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正面宣传。
  
  视察组听取了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省监察厅副厅长洪慧民、省审计厅副厅长金海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费伟康和副局长沈伟新等的情况汇报。
  
  视察组还深入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实地察看政府采购操作机构的全面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进展,并与政府采购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流,听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
  
  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江苏积极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所取得的成绩,认为通过视察真切了解了江苏政府采购工作的努力与创新,并详细询问了有关问题,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据了解,《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江苏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36.27%,2011年达到1117.9亿元,比《政府采购法》实施前增长15倍,高于全国同期增长水平;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18.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29个百分点,比《政府采购法》实施前提高近12个百分点;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节约预算资金152.87亿元,是《政府采购法》实施前的16倍多。
  
  在采购规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江苏把发挥政策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2011年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768.15亿元,占全省采购规模的68.71%;采购节能环保产品87.06亿元;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融易贷”建设,累计帮助54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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