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及验收工作专项检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25 11:15:2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日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根据我市政府采购2012年工作安排,共同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天津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备案及验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按照《通知》部署,专项检查具体分为自查准备、重点抽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要求各市级预算单位依照现行法规制度对本单位2011年度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验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市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还将组成专项检查小组,结合自查准备阶段的实际情况,对市级预算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和掌握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执行、备案及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执行验收工作,防止验收走过场。检查工作计划到七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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