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0部门分22亿“其他资金” 教育厅预算20万
南都讯 记者刘黎霞 通讯员粤教宣 针对南都近日披露“部门预算中22亿元‘其他资金’来源不明”问题,广东省教育厅昨日回应解释: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包括71个预算单位,省教育厅本部是预算单位之一;在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的其他资金收入22.3亿多元中,省教育厅本部收入预算20万元,为利息收入,其余均为省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等70个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
“140 .5亿元预算收入,为71个预算单位所有”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教育厅部门预算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布置和要求编制,并按照省人大审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预算信息公开统一要求予以公开。)
预算显示,2012年省教育厅汇总部门预算收入共1,4 0 5,182 .88万元。“140 .5亿元的预算收入,属省教育厅本部在内的71个预算单位所有。”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省教育厅汇总部门预算包含了71个预算单位,具体为省教育厅本部,厅属事业单位9个,普通高校42所(含38所省属高校、3所部委属高校和五邑大学省市共建专业)、广播电视大学1所,中等职业学校15所,中小学3所。由于我国现行财政预算编制实行部门预算,即以部门为主体汇总上报预算,所以这70个预算单位的公开预算信息都汇总到教育厅名下。)
据了解,71个预算单位目前实有人数合计54,609人,共有财政拨款供养人员53,393人,其中在职人员38,744人、离退休人员14,649人。
“教育厅本部收入预算仅20万元,为利息收入”
省教育厅汇总部门预算中,其他资金收入合计223,445.24万元。此前有专家曾质疑这笔收入为何如此之高,是否有过度参与市场经营、政企不分之嫌。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其他资金收入有三部分:一是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三是其他收入,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拨款、事业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22 .3445亿元其他预算收入,由三大部分收入构成。”该负责人解释。首先,事业收入38,473 .85万元,主要是省属学校的科研事业收入,即高校提供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和从其他企事业单位获得的科研经费收入。其次,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0,306 .25万元,主要是省属学校非独立核算的后勤服务实体的经营收入,该收入相应用于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经营支出。第三,其他收入114,665.14万元,主要包括:省属学校捐赠收入4亿多元,如李嘉诚基金会捐赠汕头大学3.92亿元;省属学校获得的非省本级(中央和市级)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约2亿元;省属学校附属单位缴款等其他收入约5亿元。
“在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的‘其他资金收入223,445.24万元’中,省教育厅本部收入预算20万元,为利息收入;其余均为省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等70个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该负责人最后表示。
省教育厅本部收入预算。为利息收入。
22.3445亿元“其他预算收入”构成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省属学校捐赠收入4亿多元,如李嘉诚基金会捐赠汕头大学3.92亿元;省属学校获得的非省本级(中央和市级)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约2亿元;省属学校附属单位缴款等其他收入约5亿元。
事业收入。主要是省属学校的科研事业收入,即高校提供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和从其他企事业单位获得的科研经费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主要是省属学校非独立核算的后勤服务实体的经营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