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敬老院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25 10:06:30 来源:合肥在线
记者近日从淮北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淮北市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及资金将纳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月工资可达800元以上,并随最低工资调整而调整。
按照规定,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将推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制度,其中固定报酬和绩效报酬分别按60%:40%的比例确定,固定报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报酬经县区年度考核后,按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一般来自周边农村,到敬老院工作既不耽误农活又能增加收入。此次工资待遇的调整,也进一步调动他们为五保老人热心服务的积极性。
目前,该市各乡镇根据本辖区敬老院实际入住院民数情况,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管理服务人员和院民比例均保持在1:10的水平。(淮北晨刊 记者贾培君通讯员吴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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